2018年4月8日19时30分,黑山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G102国道黑山县东关涂料厂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行人受伤,要求立即出警。
交警大队分管事故三中队的副大队长闫福堂和事故三中队中队长赵长青接到事故指令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经勘察现场,伤者为一位60多岁的妇女且处于昏迷状态,肇事车辆已逃逸,事故民警马上联系急救中心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副大队长闫福堂和事故三中队中队长赵长青立即调取事故发生时段的视频监控录像。发现案发时段19时许,一辆浅蓝色无牌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县东关涂料厂东约200米处时将一行人撞伤驾车逃逸,通过视频录像锁定该电动三轮车为肇事嫌疑车辆。
经反复研究,民警锁定肇事嫌疑车辆为镇安乡井家村与东关涂料厂区间之内,划定侦查范围,并连夜走家串户,排查走访。终于4月9日在东关涂料厂与东大汽修厂中间胡同北查获肇事逃逸嫌疑车辆,并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犯罪实事供认不讳。
